政務
會計管理
吉林省財政廳
吉財會函[2016]450號
關于解決2008年以來未換發會計從業
資格證書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梅河口市財
政局,公主嶺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會計人
服務中心:
為了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健全和完善會計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我省于2008年建立了吉林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從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末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并多次延長換證時間。對已換發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全部納入了吉林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管理,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換發和沒有按照財政部《關于采集全國會計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規定參加采集的會計人員,按照“自行失效”沒有納入吉林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管理。
目前,仍有部分會計人員持有2001年(已換發)至2008年(未換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單機版數據庫里存在信息)從事會計工作,對這部分會計人員長期在會計崗位上從事會計工作,又沒有換發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實際情況,根據各地的要求,考慮到實際工作的需求和本人愿望,經認真研究,采取彌補措施予以換發證書、納入會計信息管理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統計工作。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財政部門對本區域內持有2001年至2008年沒有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運用原單機版數據庫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將清理、統計、匯總結果和本人申請、身份證復印件及舊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等資料一并于8月30日前上報省財政廳會計處審核。
二、省財政廳與各地財政部門核對確認后,由所在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集中組織對這部分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0天,可分期組織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各地財政部門自行確定。
三、補學教育完成后,省財政廳在適當時間統一安排會計從業資格換證考試。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和網上答題方式進行。對考試合格的會計人員換發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會計工作年限及相關信息連續計算。
四、對不按要求參加補學教育、不參加全省會計從業資格換證統一考試的在崗會計人員,按“掛證”處理,即其相關信息不納入全省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在申報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先進會計工作者、高級會計師評審等方面按負面清單處理。
吉林省財政廳
2016年5月30日